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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為什麼出版這本書…… 大穎文化 總編輯 / Carol 謝
今年的暑假,我去香港參加書展、拜會一些合作對象時,帶了荳芽一起去。就我跟她兩個人。這是我第一次帶她參與我的工作。 一到香港機場,荳芽就驚呼:「哇!媽咪,香港的機場這麼大呀!比我們台北的大好多喔!」之前幾次來,她還只有二、三歲,沒什麼記憶,這一次她開始觀察起一些事了。 走在路上,荳芽不時告訴我她對香港的看法,當然,她也有很多問題。 有一次她問我:「媽咪,香港住的都是Chinese人,為什麼路上有這麼多外國人呢?」 我說:「很多外國人來這裡談生意、渡假呀!」 她又問:「那為什麼我們台北沒有這麼多外國人?」 唉……我想解釋台北已經不算是個國際大都市了,所以外國人都不來了。想想有點心酸,只好轉移她的問題:「以後妳把媽媽的公司做大,讓外國人來台北跟我們談生意吧!」 孩子畢竟是孩子。荳芽天真的對我點點頭,笑了。 回台北時,機場小貓兩三隻,都是去香港血拼回來的台灣人,一個外國人都沒見著。荳芽已經累了,沒有力氣再追究我為什麼這裡沒有外國人。 這幾年每次從國外的機場回到台北,台北機場燈光暗淡、聊無人煙,我都有恍若從大都市回到鄉村的感嘆。如果一個台灣人長時間不出國看看,可能真的就會以為全世界就是像我們這個樣子了。機場大小、熱不熱絡,是一個指標,代表這個國家國際化的程度。這一趟香港行,是我刻意要讓即將上小一的荳芽看看的。 上小一。這是一個人生很重要的新階段,是小小孩們開始接觸大人世界的起步,我開始想我應該如何引導她進入這個較現實的、必須面對競爭的世界。「讓一個孩子從小就有機會認識世界、有國際觀、眼界跟胸襟都開闊。」這是我首先想到的、對荳芽的期許,當然,也是我的責任。 在香港四天的行程裡,我有三天排了滿滿的工作約會,荳芽一直跟著我,我談事情時,她有時在一旁聽著、有時畫圖或看書。晚上我有空了,我們就一起逛街、吃香港有名的飲茶、坐渡輪看夜景。我帶她坐香港地鐵、看地圖認路標找路,有時會走錯方向,荳芽便像個夥伴似的跟我討論起該往那裡走才對。 帶孩子看爸爸、媽媽的工作,我認為是最好的生活教育。之前荳芽還小,我跟她談我的工作,她永遠是我出版的書的第一個讀者。現在她大一些了,應該認識真實的世界了,我開始帶她出國真正體會媽媽的工作。 帶小孩出國,最好不要跟團、不要只是去遊樂園、少搭計程車,坐當地的公車地鐵、走進人家的巷弄裡、吃當地人吃的餐、去人家的菜市場看一看。更好的是進去郵局買兩張風景明信片,教孩子一張寄給他的好朋友、一張寄給幾天後回國的自己,明信片上要寫上他在國外那時的心情…… 這樣的孩子,因為認識爸爸媽媽的生活、看到別人的生活,他會很看重自己,並且尊重別人。心眼開了,就不會一天到晚為一些雞毛小事哭哭啼啼。心智成熟了,要應付考試、要面對人生,都不成問題。 之所以這樣帶荳芽,是因為我始終很擔心一個問題──台灣的孩子很沒有國際觀。每天的焦點只放在功課跟自己的才藝課上,關心的事不出自己家門三哩路。 這樣的孩子將來長大要生存,很難。 台灣因為特殊的政治因素,這幾年因為中國大陸的崛起,對台灣產生了極大的排擠效應,很多外國人不來台灣做生意了,大型的國際會議及比賽也都略過台灣。這個現象也間接剝奪了台灣孩子見識到一些國際事件的機會,生活裡,當然也少了很多學習與外國人應對進退的國際禮儀機會。 再加上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,所以很多國際公民應該有的權利、應該知道的事,我們都不知道。我作為一個媽媽,很不甘心讓我的孩子成為化外之民。因為這樣,我出版了這本書──《小朋友應該知道的世界人權宣言》。我們的孩子應該從小就知道,作為一個世界公民,我有什麼權利、又應該尊重別人的那些權利。 我們可以在很多公開的媒體找到世界人權宣言的條文,一共三十條。在這本書的前扉頁,我們刊登出一般較易看到的中文翻譯版本,那是給大人看的,用語像法律條文、用文言的語氣敘述。我相信對某些大人來說,閱讀起來也算吃力。所以我們刻意以圖跟白話一點的文字構成這本書,用孩子可以理解的語言去說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。 爸爸媽媽們,如果你自己也還不明白作為一個自由人,你可以有什麼權利,這本書,你更應該陪孩子一起讀、一起討論。 關心世界,請從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開始。
散播人權的種子,花開在新世代!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 / 李勝雄 律師
人權,並非抽象而遙遠的概念,而是活生生,具體而真實的。 在提筆寫這篇文章的同時,以色列與黎巴嫩真主黨間的軍事衝突,在雙方經過數星期的空襲轟炸與火箭砲攻擊後,正在尋求脆弱而可貴的停火協議。根據人權團體「國際特赦組織(Amnesty International)」的調查報告指出,這次的衝突共計造成了雙方約一千名的無辜平民百姓死亡,還有無數的住宅與道路、橋樑等公共設施遭到毀壞。 在距離《世界人權宣言》通過後近六十年的今天,這樣大規模的人權侵害仍然存在,證明了「人權」並非抽象的概念,而是人類須共同面對的真實課題。不僅如此,從九○年代至今,國際間就曾在南斯拉夫、盧安達以及近年在非洲蘇丹達佛(Darfur)等地方,發生過數萬人甚至數十萬人遭到大規模屠殺的悲劇。其中受害的絕大部分都是無辜的平民,包括婦女與兒童在內;他們是最容易受害的人。 我們沒有看到的,並不代表不曾發生。在這些重大的人權危機裡,國際社會包括政府、非政府組織(NGO)與個人,都持續的關注並採取行動,以阻止危機擴大。但身處在台灣的我們,受限於媒體與各項條件,對於國際間重大的人權議題,往往甚少了解,更遑論有所行動了。 但我們可以寄望的,是活潑、熱情而在自由環境成長的台灣新世代。 對於生長並歷經台灣社會從威權過渡到民主自由的我們,對於此過程都有著親身的理解。但對於年輕甚至年幼的一代來說,這些歷程就十分陌生了。從整個社會的表象來看,年輕世代變得不受拘束、價值多元,似乎代表著混亂而盲目。如果這時再談人權,不就使問題更加嚴重嗎? 事實並非如此。「人權」的概念,正是起始於處在這個社會的我們,如何藉由對於自身與他人的理解與尊重,而努力尋求一個更良善而和諧的生活。這個看似抽象的意涵,其實是我們每天都會面對的。以本書中列出的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第十一條來說,其中第一項規範到:「凡受刑事控告者,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訊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,就有權被視為無罪。」 這項規範在我國的刑法當中也有明文規定,也就是所謂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。為什麼這項原則會這麼重要?以近日轟動社會的刑事案件來說,透過媒體的報導,許多民眾幾乎心中早已判定相關嫌犯或被告,是已經被判決確定有罪的犯人。而且媒體的強大壓力,似乎是要相關的「嫌犯」,自己證明他們是沒有犯罪的。事實上這早已違背「無罪推定原則」,以及種種法律對於人權的保障。我們假想一個可能:如果這項犯罪根本不是這名「嫌犯」所做的。試想,這樣的作法如果能被接受,難保我們會不會在那一天,也必須為了某件巧合性的事件,也要想盡辦法證明自己是無罪的?透過本書的文字與圖畫,結合每天切合的時事或生活議題,是非常適合與孩子做討論的。 此外,孩子其實是對於同年紀的其他孩子,有著更多好奇的。在「世界人權宣言」當中,兒童除了與成人同等享有各項權利之外,應該受到更周全的保護與協助,像是受教權、健康與安全保障、身心健全發展、文化與休閒娛樂等,都是關於兒童應該特別受到保護的幾項權利。然而,在台灣之外許多地方的兒童,卻面臨各種嚴重的人權侵害,連最基本的生活條件與健康都不可得。 國際間長期關注的,包括「童兵」與「童工」問題,即是明顯的例子。許多在亞洲與非洲的軍事衝突當中,交戰的政府軍與反抗軍都會徵募未滿十八歲的兒童,有的甚至只有十一、二歲,從事軍事活動。這些兒童因為在身心未健全發展成熟下,上戰場拿刀槍殺敵,造成嚴重的心理扭曲,甚至會遭受軍隊成員的性侵害。另外,許多跨國企業在第三世界國家設立工廠,利用廉價的童工,使他們在惡劣的工作條件底下,面臨工作傷害以及剝削的問題。這些議題不但能引起我們孩子的關注,也可以運用在與孩子共讀、討論本書時,作為共同延伸了解與開發的題材。 這是一本圖文輝映的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繪本書,蘊含著深刻、豐富的意義,不只能啟發大人與小孩的深層思考,也是親子間或師生間進行「人權」對話的豐富素材;尤其,每一次的討論、激盪,都將在每個孩子身上引起更深刻的理解與感受。期待所有大人與小孩都能閱讀這本書,一起來進行一場人權教育,開拓人權視野;也希望人權的種子散播,花開在我們台灣的新世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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